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冤案
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,被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冤枉我伙同刘爱君、刘粦喜抢劫杀人一案,判处死缓。在2012年9月份刑满释放回家。整整十七年半的冤狱。上诉、申诉、申冤鸣冤都无果。朱江电视台《法案追踪》为我的冤案作了报道,记者受到广东省政府部门威胁。停止了进一步的报道。百度搜索《海丰县十八年前的劫杀疑案》。
地区:广东-惠州 分类: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7-10-14 22:32:08
提问者:ASK1507991528hvk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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